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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德:美国制裁越来越随意,中企反击之战怎么打
【采访/观察者网张广凯】
蚂蚁集团上市之路,出人意料的艰难。在中国官方突然叫停之前,实际上早在10月初,就有消息称,白宫内部已经讨论了将其加入实体清单的可能性。
但与蚂蚁已经几乎垄断国内市场,中国基于现实的风险防控因素进行审慎管理不同,蚂蚁目前在海外市场的份额还微不足道。在这种情况下,美国早早发出制裁威胁,是一个极为重要的变化。
美国制裁中兴、华为,理由是它们违规同伊朗做生意,试图打一场事实层面的战争。美国制裁TikTok,因为它占领了美国市场,“可能”影响国家安全。这两点在蚂蚁身上都不满足。你没有违反美国法律,也没有威胁美国市场,仅仅是在中国取得了成功,就可能遭受美国制裁?
而蚂蚁上市计划暂缓后,据路透社报道,特朗普政府也搁置了将蚂蚁集团列入黑名单的计划。据其中三名知情人士透露,导致特朗普搁置该计划的因素包括不想在大选前跟华尔街对抗,以及面临诉讼的可能性。
然而中美之间的博弈并不会随大选而落幕。美国政府为什么可以越来越随意地挥动制裁大棒?在新的形势下,中国政府和中国企业应当如何反击?观察者网专访了高博金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律师魏德(WadeWeems)。高博金律师事务所曾代表福建晋华等中国企业应对美国制裁。
高博金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律师魏德
观察者网:彭博社报道称,白宫最近讨论了蚂蚁集团进行制裁的可能性。其实蚂蚁集团目前在美国的业务非常少,即使制裁发生,对它的影响有多大?
魏德:现在制裁还没有发生,因此我们也不知道所谓的白宫讨论,到底涉及了哪些可能的理由。不过从媒体的报道来看,蚂蚁金服可能会被加入实体清单。
被加入实体清单,意味着企业将不能够获得任何以美国为来源的出口,包括美国生产的产品、美国的科技、美国的软件等等。而且清单的限制范围是广泛的,不仅仅是直接销售,经由其它国家的二次、三次销售它一样要管。只要是来自美国的产品、软件、技术,都不能够被转移给清单上的任何一个实体。
所以蚂蚁虽然在美国市场占有率比较小,但它只要用到了美国的产品,就会受到影响。蚂蚁依赖美国产品的程度到底有多大,将会决定美国潜在禁令的影响程度。
观察者网:美国潜在制裁的理由是蚂蚁集团可能垄断全球数字支付体系,掌握美国金融信息,威胁美国国家安全。但既然蚂蚁集团在美国的市场占有率还几乎为零,上述指控是不是过于牵强、随意?有什么法律依据呢?
魏德:采用实体清单这种工具,对美国政府是比较容易的。因为相对来讲,将外国企业加入实体清单的标准比较低,不需要非常强有力的证据。对于威胁国家安全的认定,行政机关有相当大的自主裁量权。
有时候美国政府做出一个制裁决定,也不一定只从制裁的经济效果来考虑。有时候美国政府知道一些被制裁企业可能并不那么依赖于美国的出口产品,但仍然要做出一个放到实体清单上的决定,因为这会产生一些象征性的意义。
比如最近美国也曾把新疆的若干家企业放到实体清单上。有一些新疆企业,比如说普通的纺织企业,和美国并没有多么密切的往来,也不依赖于美国的原料和设备。它们被放到实体清单上,实际受到的影响是相对较小的。美国政府还依然要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表达一些政治立场。
只有当蚂蚁真的被放到实体清单上,我们才能看到美国政府给出来的理由是什么,到底有没有道理。如果真的是“可能垄断全球支付体系”这样的理由的话,会是比较新颖的。
观察者网:其实近期美国对中国企业的制裁,已经体现了一些新的趋势,蚂蚁集团并不是孤例?
魏德:我们也认为,最近几年来美国的贸易制裁有了一些新的趋势。第一种情况是,美国政府在施展贸易制裁的时候,把过去已有工具的适用范围扩大了,比如我们刚刚说的国家安全问题。
福建晋华就是这样一个例子。美国将福建晋华加入实体清单的时候,一段时间都没有给出明确的理由。晋华原本和美光有知识产权纠纷,被美光起诉窃取商业秘密。所以我们只能理解为,窃取商业秘密可能也和国家安全是有关系的。现在,美国对国家安全的定义似乎是越来越宽泛了,有关机关可以较为宽泛地把很多东西都定义成危害国家安全。如果真像你所说,垄断全球支付体系也算是危害国家安全,这也是比较新颖的定义。
另外,美国也开发出了一些新的贸易制裁手段和工具。比如说用人权作为理由将公司列入实体清单,这是以前很罕见的,现在才开始大量出现的理由。
观察者网:确实像您所说,在国家安全的定义上,美国政府的自由裁量权是非常大的。它认为窃取商业秘密是威胁了我的国家安全,就可以把你加入实体清单。那么这个行政上的自由裁量权,会不会受到司法系统制约呢?法院能不能判定政府的裁量是错误的,从而叫停制裁?
魏德:我们首先要了解一下美国制裁和出口管制方面的基本制度。在美国,管制贸易的权力,归根结底是属于国会的。国会把其中一部分权力,授权给行政机关,这特别表现在跟外国打交道的领域上,比如对外贸易、外交事务等等。制裁和出口管制的权力,就是被国会授予到了行政机关。
在行政机关内,主要有两个机构在行使这项权力。一个是商务部,它主要负责货物的流动,也就是跟商品出口有关的事项。另外一部分权力属于财政部,它负责实施经济制裁。在这两项事务上,它们都有来自国会的授权。在这些授权下,它们的决定一定程度上可以不受司法审查。
不受司法审查是什么意思呢?主要就是说,它们每一个决定的事实部分,或者说决定的实体部分,一般是不受法院审查的。比如说一个公司想要直接去挑战一个行政机关的决定,说它的事实认定是错误的,它的理论根基是错误的,这些是比较困难的,法院一般都不予听取。这些决定本身,都属于行政机关自由裁量的范围,法院无法干涉。
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听取对美国行政机关的诉讼呢?主要是存在程序性问题的时候。比如在案件的处理机制上,政府应该召开听证会,允许我提交某些证据材料,或者在某一些程序上,应该给出合理的通知,让我有答辩机会。如果程序性权利受到侵害,当事人可以向法院要求救济。这是一般的情况。
当然还存在一些特殊情况。我们并不能直接攻击这个决定本身,但是如果这个决定造成的附带后果,是法律所不允许的,那么法院也可以介入。
一旦行政机关把国会给它的权力过度扩张,就可能和美国法律的其它要求发生冲突。微信和TikTok的有关诉讼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这些诉讼中,相关企业不能说美国政府决定制裁它们的理由是错的,但是它们可以提出,基于政府所主张的理由所做的制裁,会导致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所保护的言论自由权利受到过分的侵害。因此法院就要做出裁量,政府是不是可以施加这个制裁。
另外还有一些可行的方法,比如在涉及到人权的制裁上,美国政府对企业进行指控的基础,往往只是一些NGO提出的报告。这些企业就可以去攻击报告本身,被美国政府用作根据的报告,可能是不真实的。或者企业要求出具这个报告的NGO,去改变报告的内容,澄清说具体的某一家企业其实没有问题。
观察者网:高博金也曾经帮助过晋华对制裁进行上诉,在这类案件中,你们具体是怎么做的呢?
魏德:一般来讲,当企业遭到美国制裁,我们可以先尝试跟美国政府进行一些沟通,理解它们制裁的真实目的,再寻求改变对方决定的办法。
当然,一个明显的问题是,现在中国企业想要在华盛顿寻求这样的对话,对方是不太有兴趣的。这跟以往有很大的区别。过去美国政府施加制裁的时候,目的只是要去改变外国企业的某些让美国不喜欢的做法。它把制裁当做一个筹码,要跟你谈判,说我不喜欢你的某些做法,如果无法改变,我就要制裁你。这时企业就有机会去跟美国有关部门讨论,怎么做才能打消美国对于国家安全或者其它方面的顾虑。
一个例子就是中兴通讯。美国把中兴列入实体清单,目的之一是为了促使中兴坐到谈判桌上,解决它在美国面临的一系列刑事和民事诉讼。当中兴开始在官司中妥协时,就被从实体清单上被移除了。
这是长期以来,实体清单最常规的使用方法,美国政府实施制裁,是为了跟其它部门协同合作,迫使美国执法行动中涉及的外国企业去谈判,去和解。
尤其是2018年,美国司法部出台了所谓的“中国行动计划”,针对中国企业的执法成为工作重点。美国经济管理部门的制裁,很大程度上是跟其它部门进行配合。
但是现在情况出现了很大的变化,对于中国企业,这个谈判过程是不存在的。美国政府对于中国企业的谈判请求,基本不予回应。在这种情况下,中国企业被制裁之后该怎么办呢?它必须要想方设法地让美国政府回到谈判桌上来。要达到这个目的,一个办法是来打一场诉讼,在诉讼这个场域下,政府是必须要回应的。这样一来双方也变换了交战的场地,有了一个更好的博弈平台。这是一个基本策略。
观察者网:还是以晋华为例,美光对晋华的窃取商业秘密指控是否站得住脚?背后是否存在一些政治性目的,是把中国整个国家作为打压目标?
魏德:政治层面,我没法评论。但福建晋华的案子,也能够彰显出一个趋势:在面对跨境知识产权纠纷的时候,企业不能够孤立地把它作为一个知识产权问题来看待,而应该考虑这样的纠纷是否会引发一系列可能的市场方面的风险和法律方面的风险,比如反不正当竞争,或者是反垄断,甚至国家安全。所以中国企业一定要有前瞻性的预估,需要一个综合性、全方位的应对策略。
观察者网:哪些类型的中国企业更容易遭到美国的制裁?
第二个方面,针对每一种不同的理由,美国政府采取的制裁或者管制手段是不同的。公司还应该考虑,在自己所处的高风险行业,美国政府一般会采取的制裁手段是什么。
第三个方面,一旦遭到制裁,自己受到的威胁有多大。刚才也说到,有一些企业,它跟美国可能来往相对少,它依赖美国出口产品的程度相对少。美国把它放进实体清单,可能对它影响并不大。如果你对美国的依赖性比较大,这个风险就相对更大。
观察者网:那么高风险企业有什么比较好的防范措施?
魏德:首先,如果你自己的风险点是无法控制、无法避免的,那么就应该对自己所承受的风险有所准备。你要对整个公司内部的流程运作,上下游的供应链,支付款的走向都通盘考虑,怎样进行一些重组,将美国制裁的影响降到最低。
第二,除了预防之外,你也应该提前准备一套遭到制裁后的应对性措施。不能等到这把悬着的剑掉在你头上了,你才开始应对。你需要提出一些有创造性的,或者相对激进的做法,而不是遵循老一套的规矩,去寻求和美国政府谈判。现在直接去谈判,只能是浪费大量的时间,取不到什么收益。
如果打一个军事上的比方,你的应对不能够只是正面出击,而是要迂回包抄。就像刚才讨论的诉讼战略,不攻击决定本身,而是去攻击对方做出决定的基本依据,迫使对方回到谈判桌上。
要做到这些,需要对美国政府的工作方式有想当的了解,了解不同政府机关的协同机制,以及它的弱点,找到合适的侧翼来进行攻击。
观察者网:美国大选已经近在眼前,如果拜登获胜,对中国的态度会相对温和吗?中国企业越来越多遭遇贸易制裁的长期趋势,是否仍然不会改变?
魏德:政治上的事情很难预测,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是一个基本事实就是,特朗普政府过去几年的对华政策,是他少有的得到国会两党共同支持的政策。这就意味着,不管是谁当选,对中国的执法政策,在大选后很有可能还会延续下去。也许在具体的执法细节上会有一些变化,但大的方向不会改变,因为我们现在没有看到有人提出跟特朗普政府截然相反的中国政策。
观察者网:我们看到,现在中国政府也推出了不可靠实体清单等手段,来制裁美国企业。在晋华的案子里,晋华还向中国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禁止美光相关产品在中国的销售。目前中国在很多领域对美国产品还是比较依赖的,实行对等反击是否明智?
魏德:确实,仿佛镜像反应一样,美国采取的很多做法,在中国也逐渐地发展起来,包括不可靠实体清单,包括出口管制法的实施,显然都是跟美国相似的。
任何制裁也好,出口管制的也好,肯定都是双刃剑,会对制裁方也有损害。对美国来讲也是如此,每次把任何一个外国企业纳入到实体清单,都会在本国产生不利的效果,都会让美国供货商承担损失。
所以说,每一次的制裁决定都是一个计算,要权衡这一政策在海外达成的效果,以及在国内造成的损失。我们自然也无法替中国政府计算,猜测政府是如何计算这些损失的,但相信政府一定考虑到了相应的后果。最好的情况,当然还是大家找到一个建设性的解决办法,使得双方能够互相合作、避免损失。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法律是智慧的,学习法律不仅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社会原理,同时还让我们多一个看待日常生活的视角。本文旨在阐述法律的基本模型,从而帮助你更好的阅读其他优秀的法律著作。
本文皆是个人观点,不涉及专业的词汇或者具体的条文分析,大家可以轻松阅读,也欢迎指出我的偏见与误解。
01起源篇
前段时间『唐山打人案』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打人者对法律的无视引起了大众的愤怒,随后国家机关也将犯人全部抓获。我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恨不得将这帮人千刀万剐!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逐渐将注意力放到审判结果上。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前,每个人都会用内心的那杆秤来衡量审判力度。这杆秤通常是我们内心的道德标准。
然而道德标准是千人千面的,针对同一案件的嫌疑人,有人觉得要判无期,有人觉得要判10年。因此道德不能作为判罚的标准。或者说,至少得统一大家的道德标准。
除非你能给全世界的人洗脑,否则统一道德标准是不可能的事。其实道德是一种很高的标准,否则孔子也不会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通常会用道德去要求别人如何,但落到自己身上,便不断放低道德标准。所以道德最大的作用是约束自己,而不是约束别人。
那什么能同时约束别人与自己呢?答案是法律。既然道德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别人,那何不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道德标准来共同遵守呢?罗翔老师总说的『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就是这个意思。
可我们为什么要自己制定规则来约束自己呢?这要从人类的本性出发。人是社会性动物,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在社会中发生的,因此都渴望有个稳定的社会让自己生活。而什么样的社会能稳定呢?这点人类还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稳定的。法律是人们心中对正义社会的映射。通过法律约束社会中的人、企业、机构与政府,从而实现公平与正义,让每个人都能拥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
02权力篇
法律的使命有很多,其中限制权力是它必须完成的使命。
前面说过法律是我们对正义和公平追求的产物,如果想要实现公平,那就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来限制强势方,帮助弱势方。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平等的对峙,例如『唐山打人案』的多人群殴单人,大型企业对员工进行裁员,地方政府利用职权刁难百姓。为了帮助弱势方,法律必须要限制强势方的权力。
社会中的强势方可以简要分成三种类型:群体、企业组织及政府。例如社会的残障群体是一个很大的弱势群体,所以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盲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你不能说为什么盲人可以免费坐车,我就必须得付费。因为相对乘坐公共交通这件事,你是强势方,而盲人是弱势方。你上车的时候能第一时间冲向空位并舒服的坐到下车,但盲人却无法享受这些。因此国家制定法律给予盲人免费乘坐的权力,从而实现乘坐公共交通的公平。
说完群体,我们再来说说政府。我们肯定经常听到国外起诉政府的新闻,例如2020年tiktok起诉美国政府对其交易的限制;2019年华为起诉美国政府对5G技术相关销售的限制。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政府都是非常强势的一方,因此法律也必须要对其进行限制。
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来限制政府权力,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相关行政机构如果侵犯了我们合法权益,我们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现实中我们很少这么做,一是这么做成本太高了,很多人觉得不值得。二是中国的法治环境还有待提升,有些法律虽然制订了,但执行却是困难重重。
03立法篇
法律可以用来限制强势方,但法律在限制的过程中它本身又成为了强势方,那又有谁来限制法律呢?
希腊神话中正义女神忒弥斯用左手的天秤来衡量世间所有不公正的事,那又有谁能保证天秤本身是没问题的呢?比如有人有偷偷在称的左边放了块磁铁,天秤每次衡量不公之事时都会偏向左边,这样世间所有的公正都不存在了。
现实中法律有权将违法的人、企业或者机构进行规定的处罚,而被处罚的对象却无法反抗法律,这是一种很不平等的关系。如果法律不受到限制,可以朝令夕改,那法律便失去了权威,自然也起不到约束的作用。因此法律本身也需要受到法律限制。
这里会有个矛盾,就是限制法律的法律,又由谁来限制呢?这也是一个不断逼近正义的过程。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实中是这样处理的。
1)首先所有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宪法是万法之母,是这个国家成立的共识。什么是共识呢?我理解的是社会求同存异中的同,也就是国家大部分人认可并拥有的价值观。在美国,《独立宣言》阐述的人人生而平等,都能拥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就是那个时代的共识,因而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后续根据这个共识制订了第一版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用来限制政府、立法机构和审判机构。这也为后来所有的法律发生及执行打下了基础。
在中国,宪法中明确写到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无产阶级。这是那个时代大家的共识,因而成立了新中国。所以宪法的意义非凡,它是国家大多数意志的体现,如果所有后续的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那么后续的法律自然也受到了限制。
2)其次是所有的法律的诞生与修改都要遵守宪法中规定的立法流程,包括宪法本身的修改。在我国宪法和美国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立法的机构及修改宪法的机构。我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监督宪法、修改宪法及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的权限,并且也规定了宪法的修改需要满足的条件。由于篇幅原因宪法没法对所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进行完善的规定,后续我国也出台了《立法法》来规范立法流程,但《立法法》本身也是依照宪法制定的。
3)最后是法律不能脱离社会本身。当法律在不违背宪法,并按照立法流程被制定出来后,它就一定是合理的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怎么解释滞后性呢?因为法律被制定的时候是被当前时代制约的,虽然立法者在制定的时候尽可能去洞察社会的底层逻辑,但是科技、环境、文化、灾害都会改变社会形态。一旦社会形态改变,社会的底层逻辑也会发生改变,从而原来的法律可能就并不适用。
例如美国早期禁止异族通婚的法律,在反种族歧视的社会背景下便不适用,因此在20世纪便完全废除了。还有新中国成立的早期,在全民皆兵的时代背景下,法律是允许个人持枪的。后来随着国家的强大与社会内部稳定,公民持枪也逐渐变的弊大于利,因此便立法禁止个人持枪。
法律起源于大众对社会正义的渴望,自然是服务于社会,不能脱离社会。如果某个法律受到了社会剧烈的反对,或者被大多数人视为空文,那么立法者就应该反思是法律已经脱离社会本身。
04审判篇
前面我们说了很多关于法律制定的原则,但是我们还没说过法律是如何生效。你也许会想,审判这件事还不简单吗?如果某个人违法了,去查下他违反了哪条法律,然后按法律描述的惩处方式进行判罚就行了。
如果真这么想,只能说你还太年轻了。如果审判这么简单,那法庭上的律师、法官或者陪审团存在的价值在哪儿呢?同时法律也不至于有如此高的门槛,让大多数人望而生畏了。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审判这件事。
我们高中数学学了很多的知识点,在考试的时候出题人会根据知识点构造对应的题型,并且会在题型上加一些无关紧要的场景,比如说永远会漏水的木桶,或不断上下人的公交车。然后我们思考需要用哪些学过的知识点来解这道题。这里的逻辑是先有的知识点,再出的题,最后附带构造下场景。而法律正好相反,是先有的场景,再出的题,最后才是构造知识点。如何理解这句话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现实中存在各种问题且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我们人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提前构造好知识点,也就是制定法律。但我们用大脚趾也想得到,法律是没法穷举现实所有场景的,但审判恰恰就是用之前制定的法律来解决当下新出现的问题。因此没人可以保证现有的法律一定能做出最接近真相的解法。
那我们该如何得到题目的最优解呢?或者说我们该如何了解事件的真相并进行最公正的审判?
我有一部非常喜欢的日剧,叫《胜利即正义》,是你们的老婆新垣结衣和雅人叔拍的,我看了不下于3遍。每一集都是一个独立的案子,每集开篇通常会出现一个看起来『邪恶的被告』找到雅人叔来求助,希望让他帮忙打赢这场『不正义』的官司,雅人叔会因为高额的律师费毫不犹豫的接下这件案子。这时新垣结衣会异常气愤,因为她心中律师应该帮助正义的一方来打官司!但迫于负债的压力新垣结衣还是会跟进案子。
剧集里的案子一般会在法庭上进行多次对辩,随着辩论次数的增加,反转与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通常最后都会发现『邪恶的被告』其实心地善良,他做的事都不是为了自己。而看起来『正义的一方』很多时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别人告上法庭,并且会披上一层善良、弱势的外衣。
所以如果想追求真相,就只能像《胜利即正义》中一样:走流程,走繁琐、复杂、不断辩论的流程。现实中由于案件会跨越大量的时间与空间,且人会偏向掩盖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导致真相很难被完全发现。现实世界中,如果是英美法系,想要给一个人判刑是需要走下面流程的。
当嫌疑人出现后,如果检察院想要对其发起诉讼,是需要经过陪审团同意的。这个陪审团叫『大陪审团』,通常由20人左右构成,只有他们投票同意对嫌疑人发起诉讼,检察院才能将这个人告上法庭,开始走法院流程。
当流程走完后,如果法官想要对嫌疑人进行判罚,也是需要陪审团同意的。这个陪审团叫『小陪审团』,通常由12个人左右构成。这里需要注意,是否有罪和实行判罚在法律上是两件事,只有小陪审团有权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而法官只能在小陪审团宣告有罪后再进行具体的判罚。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里的法官和我们认知的法官不一样?好像法官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的权力,诉讼请求不是他提的,嫌疑人是否罪不是他定的,法官能做的只是走完流程并做了有罪宣判后,去决定具体的判罚程度。这其中陪审团看起来权力反而大些,陪审团有权否决检察院的起诉,甚至能直接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而陪审团都来自于普通的、非法律专业人士,并且是随机挑选的。
陪审团制度是被写入美国宪法的,这是由于当时人们的共识。一是大家相信检察院与法院的权力只有被限制服务大众,二是大家认为案件不仅要从专业的法律人士角度看待,也要从普通人的角度去看待。因为人都是都局限性的,只有通过多方视角的审视,才有可能不断逼近真相。
中国曾经也想实施陪审团程序,但限于特有的文化及环境,后来还是没有在全国推行。事实上美国推行的了陪审团制度是有很深厚的历史背景及文化共识的,如果想在一片全新的土壤中推进陪审团制度是很难的一件事。日本在19世纪也推行过陪审团制度,碍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不太成熟,所以也逐渐废除。直到2009年日本才重新推行陪审团制度,并持续至今。
现实中为了尽可能还原真相,流程是非常复杂、繁琐的,这也是大多数人诟病打一场官司为何如此麻烦,又为何如此漫长。但这些程序是正义的守护者,人的局限性在程序中尽可能被减少,从而不断接近真相。当然,最终的真相除了当事人谁也无法得知,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只要在法庭上获得胜利,审判的结果就是真相,也就是雅人叔所说的《胜利即正义》!
05尾篇
很感谢你有耐心读到这,前面章节叙述了我对法律的理解,由于文章篇幅有限,很多细节我没有展开讲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阅读相关书籍、文献。文末我会附上我看的相关书单。
最后我做个总结吧。
如果说法律是个杆称,那保持平衡就是它的使命。法律的制定者需要平衡理想与现实的差异,从而制定出能落地的法律;法律的审判者需要平衡理智与道德的比例,从而做出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判决;法律的条文需要平衡保守与变革的尺度,从而在保证法律权威的同时,也能适应当代社会。
在了解很多法律相关的历史、书籍之后,我对我国法治的进程感到了明显的落后。具体落后在两个点:一是权力没有被充分的限制,二是民众的法律意识淡泊。这两者是紧密关联的,当民众不断觉醒,当每个人都认为权力需要被钉在法律的十字架上时,才能滋生限制权力的土壤。我相信那时我们会变成理想中的法治国家,每个人都拥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
抖音美国收购了吗
并没有收购。
一、事情起因
继印度封禁TikTok(抖音国际版)后,最近连美国都跟上节奏了。根据美媒报道,7月6日,美国将考虑对TikTok下达禁令。
理由也很简单,因为美国担心TikTok会盗取美国用户个人信息安全。7月22日,美国投票通过“禁止在政府设备上使用TikTok法案”,下一步将提交参议院全体投票。
二、特朗普最后通牒
美国总统特朗普表示,他限期微软或任何美国公司在9月15日左右之前,完成收购TikTok的谈判。正与字节跳动谈判的微软,尚未确定具体的收购价格,可能会在100亿美元至300亿美元之间,这一数字低于TikTok的500亿美元估值。
一开始报道微软收购美国市场业务,抖音迅速同意了;
随后传出微软是要收购美国、新西兰、澳大利亚、日本等多国的业务,甚至是中国以外的全球业务,抖音反而刚起来了,刚刚发布了公开信,说不排除采取法律手段对于美国政府起诉。
三、转机
28日美国法院“叫停”封杀抖音(TikTok)。
针对美国哥伦比亚法院“叫停”抖音国际版(TikTok)下架禁令一事,外交部发言人汪文斌28日在例行记者会上应询指出,中方希望美方为各国企业在美投资经营提供公正、公平的营商环境。
据报道,美国哥伦比亚特区联邦地区法院27日晚裁决,暂缓实施美国政府关于将互联网短视频社交平台抖音国际版(TikTok)从美国移动应用商店下架的行政命令。
四、最终与甲骨文合作
TikTok是既没有卖给美国,也没有在美停关。
走了另外一条让所有人想不到的路:
让甲骨文成为TikTok美国业务的“可信技术服务商”,不涉及出售TikTok在美业务和核心技术。
目前,甲骨文并未透露和TikTok的交易细节,但有分析人士认为,针对甲骨文“合作协议”这一官方表述,TikTok不涉及出售技术和转让已是大概率事件。
扩展资料一、抖音失去美国市场不是灭顶之灾
TikTok国际化遭遇重大挫折。此前,印度政府已经封杀了TikTok,如今,美国紧随其后。TikTok在失去全球第一大市场后,可能失去第二大市场,尤其是TikTok在美国的营业收入状况比较好。
2019年,TikTok的年度营业收入额为1.769亿美元,在美国的营业收入额为3,600万美元,在英国这一数据为420万美元,在印度则为2.5亿卢比(约合2000万元人民币)。这对于字节跳动来说,是接连的打击。
但如果认为TikTok丢了美国市场,将彻底完蛋了,恐怕就高估了美国市场对这个企业的影响。
二、全球市场更大,中美的互联网巨头,在不进入对方市场的情况下,仍然是世界巨头
特朗普政府的这些操作,很可能给TikTok做了宣传,预计在美国以外市场会更加发展迅猛。
英国、法国、德国、澳大利亚等国家,已经明确表态不会封杀TikTok,TikTok的国际化转移到欧洲以后,受到了欧洲的欢迎。英国欢迎TikTok把国际化业务放在英国,TikTok的数据中心设在欧盟的爱尔兰,为欧洲带来了业务机会。
甚至法国总统马克龙,已经开通自己的TikTok账户。
对于TikTok、华为来说,美国重要也不重要,同理,对Google、Facebook来说,中国也不是全部。对于韩国三星来说,没有了中国市场,手机还是在全球热卖。
有本国作为”大本营“,与全世界做生意,跨国企业多一个买家、市场总是一件好事,而缺了这个买家,它们也有生存的出路。
好了,文章到此结束,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