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来为大家分享tiktok 判刑的一些知识点,和为什么要制定法律的问题解析,大家要是都明白,那么可以忽略,如果不太清楚的话可以看看本篇文章,相信很大概率可以解决您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一起来看看吧!

为什么要制定法律

法律是智慧的,学习法律不仅能让我们深刻的理解社会原理,同时还让我们多一个看待日常生活的视角。本文旨在阐述法律的基本模型,从而帮助你更好的阅读其他优秀的法律著作。

本文皆是个人观点,不涉及专业的词汇或者具体的条文分析,大家可以轻松阅读,也欢迎指出我的偏见与误解。

01起源篇

前段时间『唐山打人案』引起了全国人民的关注,打人者对法律的无视引起了大众的愤怒,随后国家机关也将犯人全部抓获。我相信大多数人和我一样,恨不得将这帮人千刀万剐!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家都逐渐将注意力放到审判结果上。在审判结果出来之前,每个人都会用内心的那杆秤来衡量审判力度。这杆秤通常是我们内心的道德标准。

然而道德标准是千人千面的,针对同一案件的嫌疑人,有人觉得要判无期,有人觉得要判10年。因此道德不能作为判罚的标准。或者说,至少得统一大家的道德标准。

除非你能给全世界的人洗脑,否则统一道德标准是不可能的事。其实道德是一种很高的标准,否则孔子也不会说『已所不欲,勿施于人』。我们通常会用道德去要求别人如何,但落到自己身上,便不断放低道德标准。所以道德最大的作用是约束自己,而不是约束别人。

那什么能同时约束别人与自己呢?答案是法律。既然道德只能要求自己,不能要求别人,那何不找到大家都能接受的道德标准来共同遵守呢?罗翔老师总说的『法律是道德的最低标准』就是这个意思。

可我们为什么要自己制定规则来约束自己呢?这要从人类的本性出发。人是社会性动物,我们的一切行为都是在社会中发生的,因此都渴望有个稳定的社会让自己生活。而什么样的社会能稳定呢?这点人类还是有共识的,那就是公平、正义的社会是稳定的。法律是人们心中对正义社会的映射。通过法律约束社会中的人、企业、机构与政府,从而实现公平与正义,让每个人都能拥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

02权力篇

法律的使命有很多,其中限制权力是它必须完成的使命。

前面说过法律是我们对正义和公平追求的产物,如果想要实现公平,那就要通过制定相应的法律来限制强势方,帮助弱势方。现实社会中存在着各种不平等的对峙,例如『唐山打人案』的多人群殴单人,大型企业对员工进行裁员,地方政府利用职权刁难百姓。为了帮助弱势方,法律必须要限制强势方的权力。

社会中的强势方可以简要分成三种类型:群体、企业组织及政府。例如社会的残障群体是一个很大的弱势群体,所以我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了盲人持有效证件可以免费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你不能说为什么盲人可以免费坐车,我就必须得付费。因为相对乘坐公共交通这件事,你是强势方,而盲人是弱势方。你上车的时候能第一时间冲向空位并舒服的坐到下车,但盲人却无法享受这些。因此国家制定法律给予盲人免费乘坐的权力,从而实现乘坐公共交通的公平。

说完群体,我们再来说说政府。我们肯定经常听到国外起诉政府的新闻,例如2020年tiktok起诉美国政府对其交易的限制;2019年华为起诉美国政府对5G技术相关销售的限制。无论对企业还是个人,政府都是非常强势的一方,因此法律也必须要对其进行限制。

我国也有相关法律来限制政府权力,我国的《行政诉讼法》明确规定相关行政机构如果侵犯了我们合法权益,我们是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现实中我们很少这么做,一是这么做成本太高了,很多人觉得不值得。二是中国的法治环境还有待提升,有些法律虽然制订了,但执行却是困难重重。

03立法篇

法律可以用来限制强势方,但法律在限制的过程中它本身又成为了强势方,那又有谁来限制法律呢?

希腊神话中正义女神忒弥斯用左手的天秤来衡量世间所有不公正的事,那又有谁能保证天秤本身是没问题的呢?比如有人有偷偷在称的左边放了块磁铁,天秤每次衡量不公之事时都会偏向左边,这样世间所有的公正都不存在了。

现实中法律有权将违法的人、企业或者机构进行规定的处罚,而被处罚的对象却无法反抗法律,这是一种很不平等的关系。如果法律不受到限制,可以朝令夕改,那法律便失去了权威,自然也起不到约束的作用。因此法律本身也需要受到法律限制。

这里会有个矛盾,就是限制法律的法律,又由谁来限制呢?这也是一个不断逼近正义的过程。要解决这个问题,现实中是这样处理的。

1)首先所有法律的制定都不能违背宪法。宪法是万法之母,是这个国家成立的共识。什么是共识呢?我理解的是社会求同存异中的同,也就是国家大部分人认可并拥有的价值观。在美国,《独立宣言》阐述的人人生而平等,都能拥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就是那个时代的共识,因而成立了美利坚合众国。后续根据这个共识制订了第一版美利坚合众国联邦宪法,用来限制政府、立法机构和审判机构。这也为后来所有的法律发生及执行打下了基础。

在中国,宪法中明确写到我国是无产阶级专政的国家,所有的生产资料都归无产阶级。这是那个时代大家的共识,因而成立了新中国。所以宪法的意义非凡,它是国家大多数意志的体现,如果所有后续的法律都不能违背宪法,那么后续的法律自然也受到了限制。

2)其次是所有的法律的诞生与修改都要遵守宪法中规定的立法流程,包括宪法本身的修改。在我国宪法和美国宪法中都明确规定了立法的机构及修改宪法的机构。我国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监督宪法、修改宪法及制定和修改其他法律的权限,并且也规定了宪法的修改需要满足的条件。由于篇幅原因宪法没法对所有法律的制定和修改进行完善的规定,后续我国也出台了《立法法》来规范立法流程,但《立法法》本身也是依照宪法制定的。

3)最后是法律不能脱离社会本身。当法律在不违背宪法,并按照立法流程被制定出来后,它就一定是合理的吗?答案是不一定,因为法律具有滞后性。怎么解释滞后性呢?因为法律被制定的时候是被当前时代制约的,虽然立法者在制定的时候尽可能去洞察社会的底层逻辑,但是科技、环境、文化、灾害都会改变社会形态。一旦社会形态改变,社会的底层逻辑也会发生改变,从而原来的法律可能就并不适用。

例如美国早期禁止异族通婚的法律,在反种族歧视的社会背景下便不适用,因此在20世纪便完全废除了。还有新中国成立的早期,在全民皆兵的时代背景下,法律是允许个人持枪的。后来随着国家的强大与社会内部稳定,公民持枪也逐渐变的弊大于利,因此便立法禁止个人持枪。

法律起源于大众对社会正义的渴望,自然是服务于社会,不能脱离社会。如果某个法律受到了社会剧烈的反对,或者被大多数人视为空文,那么立法者就应该反思是法律已经脱离社会本身。

04审判篇

前面我们说了很多关于法律制定的原则,但是我们还没说过法律是如何生效。你也许会想,审判这件事还不简单吗?如果某个人违法了,去查下他违反了哪条法律,然后按法律描述的惩处方式进行判罚就行了。

如果真这么想,只能说你还太年轻了。如果审判这么简单,那法庭上的律师、法官或者陪审团存在的价值在哪儿呢?同时法律也不至于有如此高的门槛,让大多数人望而生畏了。我们可以这么理解审判这件事。

我们高中数学学了很多的知识点,在考试的时候出题人会根据知识点构造对应的题型,并且会在题型上加一些无关紧要的场景,比如说永远会漏水的木桶,或不断上下人的公交车。然后我们思考需要用哪些学过的知识点来解这道题。这里的逻辑是先有的知识点,再出的题,最后附带构造下场景。而法律正好相反,是先有的场景,再出的题,最后才是构造知识点。如何理解这句话呢?我们继续往下看。

现实中存在各种问题且不断出现新的问题,这些问题是非常复杂的。我们人类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就提前构造好知识点,也就是制定法律。但我们用大脚趾也想得到,法律是没法穷举现实所有场景的,但审判恰恰就是用之前制定的法律来解决当下新出现的问题。因此没人可以保证现有的法律一定能做出最接近真相的解法。

那我们该如何得到题目的最优解呢?或者说我们该如何了解事件的真相并进行最公正的审判?

我有一部非常喜欢的日剧,叫《胜利即正义》,是你们的老婆新垣结衣和雅人叔拍的,我看了不下于3遍。每一集都是一个独立的案子,每集开篇通常会出现一个看起来『邪恶的被告』找到雅人叔来求助,希望让他帮忙打赢这场『不正义』的官司,雅人叔会因为高额的律师费毫不犹豫的接下这件案子。这时新垣结衣会异常气愤,因为她心中律师应该帮助正义的一方来打官司!但迫于负债的压力新垣结衣还是会跟进案子。

剧集里的案子一般会在法庭上进行多次对辩,随着辩论次数的增加,反转与真相也渐渐浮出水面。通常最后都会发现『邪恶的被告』其实心地善良,他做的事都不是为了自己。而看起来『正义的一方』很多时候是为了自己的利益把别人告上法庭,并且会披上一层善良、弱势的外衣。

所以如果想追求真相,就只能像《胜利即正义》中一样:走流程,走繁琐、复杂、不断辩论的流程。现实中由于案件会跨越大量的时间与空间,且人会偏向掩盖不利于自己的事实,导致真相很难被完全发现。现实世界中,如果是英美法系,想要给一个人判刑是需要走下面流程的。

当嫌疑人出现后,如果检察院想要对其发起诉讼,是需要经过陪审团同意的。这个陪审团叫『大陪审团』,通常由20人左右构成,只有他们投票同意对嫌疑人发起诉讼,检察院才能将这个人告上法庭,开始走法院流程。

当流程走完后,如果法官想要对嫌疑人进行判罚,也是需要陪审团同意的。这个陪审团叫『小陪审团』,通常由12个人左右构成。这里需要注意,是否有罪和实行判罚在法律上是两件事,只有小陪审团有权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而法官只能在小陪审团宣告有罪后再进行具体的判罚。

大家有没有发现这里的法官和我们认知的法官不一样?好像法官没有想象中那么大的权力,诉讼请求不是他提的,嫌疑人是否罪不是他定的,法官能做的只是走完流程并做了有罪宣判后,去决定具体的判罚程度。这其中陪审团看起来权力反而大些,陪审团有权否决检察院的起诉,甚至能直接决定嫌疑人是否有罪。而陪审团都来自于普通的、非法律专业人士,并且是随机挑选的。

陪审团制度是被写入美国宪法的,这是由于当时人们的共识。一是大家相信检察院与法院的权力只有被限制服务大众,二是大家认为案件不仅要从专业的法律人士角度看待,也要从普通人的角度去看待。因为人都是都局限性的,只有通过多方视角的审视,才有可能不断逼近真相。

中国曾经也想实施陪审团程序,但限于特有的文化及环境,后来还是没有在全国推行。事实上美国推行的了陪审团制度是有很深厚的历史背景及文化共识的,如果想在一片全新的土壤中推进陪审团制度是很难的一件事。日本在19世纪也推行过陪审团制度,碍于当时的社会环境不太成熟,所以也逐渐废除。直到2009年日本才重新推行陪审团制度,并持续至今。

现实中为了尽可能还原真相,流程是非常复杂、繁琐的,这也是大多数人诟病打一场官司为何如此麻烦,又为何如此漫长。但这些程序是正义的守护者,人的局限性在程序中尽可能被减少,从而不断接近真相。当然,最终的真相除了当事人谁也无法得知,所以我们可以认为,只要在法庭上获得胜利,审判的结果就是真相,也就是雅人叔所说的《胜利即正义》!

05尾篇

很感谢你有耐心读到这,前面章节叙述了我对法律的理解,由于文章篇幅有限,很多细节我没有展开讲了,感兴趣的同学可以自己去阅读相关书籍、文献。文末我会附上我看的相关书单。

最后我做个总结吧。

如果说法律是个杆称,那保持平衡就是它的使命。法律的制定者需要平衡理想与现实的差异,从而制定出能落地的法律;法律的审判者需要平衡理智与道德的比例,从而做出大多数人都能接受的判决;法律的条文需要平衡保守与变革的尺度,从而在保证法律权威的同时,也能适应当代社会。

在了解很多法律相关的历史、书籍之后,我对我国法治的进程感到了明显的落后。具体落后在两个点:一是权力没有被充分的限制,二是民众的法律意识淡泊。这两者是紧密关联的,当民众不断觉醒,当每个人都认为权力需要被钉在法律的十字架上时,才能滋生限制权力的土壤。我相信那时我们会变成理想中的法治国家,每个人都拥有追求自由、幸福的权力。

网红提子会被判几年

网红提子吃鲨鱼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341条,关于杀害和非法猎捕、非法收购,非法出售运输,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之规定,当处以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罚金,但鉴于提子以为是人工养殖的可食用,她本人也是受害者,是被销售鲨鱼的人所欺骗,故而当以批评教育为主。

其实关于网红提子的事情,我觉得网红提子本人也是挺冤枉的,她购买这个鲨鱼的时候,肯定人家是告诉她是人工养殖的,是可以食用的,要不然她也不至于冒着坐牢的风险来拍这个视频,人家不过就是个做美食视频的自媒体人,首先这个事情我们要透过现象看本质。

这件事情的本质是啥?既然提子能购买到鲨鱼,那说明,还有很多餐馆或者是某些人也肯定能购买到鲨鱼,在某些地方,俨然这个濒危保护动物已经成为一种普通的食材,如果要不是提子将这个拍成视频播放出来,谁又会知道呢?我们这些平常老百姓谁又会去关注这个事情,而事情的本质是,相关的职能部门,在提子没有播出这个视频的时候,他们都在干嘛呢?现在出了这个事情,就把提子给顶了缸,提子一个小女孩,她哪里知道这些,还不是傻傻的以为是人工养殖的,是可以食用的,人家都敢大量销售了,她还会担心什么呢?

往往很多时候,很多事情,在没有被提上法律层面解读时,大家都没有觉得有什么不妥,而很多执法部门,也往往视而不见,一旦有人把这个事情提到法律层面来了,大家才意识到事态的严重性,而往往就责之于当事人,其实当事人又何尝不是受害者呢?

就拿提子的事情来说,提子本人事先肯定是不知道,这个是不能吃的,她不晓得吃鲨鱼是违法行为,因为她所接触到的社会认知是,别人都在买,都在吃,我相信提子绝不是唯一一个买鲨鱼来吃的人,只不过她把吃鲨鱼拍成了视频播放了出来而已,那我就想问,鲨鱼被大量销售,这些执法部门怎么就没去管管?

其实答案很简单,就好比,是个男人都晓得,洗浴中心不是单纯洗澡那么简单,虽然那个是违法行为,但是每天这些洗浴中心和按摩店里都在进行着这些违法的事情,执法部门也都晓得,可是他们往往听之任之,就比如我们这来说,明明长江水域出台了禁止钓鱼捕鱼的明文规定,可是执法部门,只不过是鸡公拉屎头节硬,刚开始几天还进行了执法巡逻,收缴了不少人的钓鱼竿,可现在,沿河两岸到处是钓鱼的,谁又会出来管一下。

另外比如,占道停车是违法行为,可是人行道两边全是停的车,谁又在管呢?就拿前几天,22岁女孩连续加班猝死的事情来说,劳动法明文规定,每天加班不得超过两小时,可是为何还有这些公司敢让员工加班到猝死!

往往法律法规,由于执法部门的懈怠,变成了一纸空文,官不究民不问,啥事没有,一旦事情捅破了这个窗户纸,也是枪打出头鸟。

法律知识点

一、法律依据

关于提子吃鲨鱼的处罚法律依据,按照《刑法》第341条,非法猎捕、收购、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的规定,如果一旦罪名成立,可能面临五至十年的刑期,也可以是五年以下的拘役,或者是罚款的处罚。

二、关于本案量刑

本案中提子没有主观恶意,她如果事先知道,吃鲨鱼是犯罪行为,她不可能冒险去做这个事情,提子主观上以为鲨鱼是人工养殖的,所以认为是可以食用的,故而才做出了这个事情,介于此,就目前截止八月一日的消息,提子的事情尚未立案,我想即便这个事情立案之后,对于提子的量刑,也应该以批评教育为主,毕竟提子她也是受害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犯了这个错误。

三、贩卖者的责任和执法部门失察的问题

贩卖鲨鱼的人,首先是违反了刑法第340条,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同时也违反了第341条的规定,关于杀害、贩卖、运输、濒危保护动物罪。且属于情节严重的,量刑当在十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

2.相关执法部门失察肯定是有的,这些贩卖鲨鱼的人都明目张胆的卖,就连提子这么一个小姑娘都能轻松购买到,显然卖鲨鱼已经是公开进行的了,那么在提子没有视频曝光之前,还有多少人买过鲨鱼,还有多少人吃过鲨鱼?之前的执法部门干嘛去了,直到提子事件曝光,才把贩卖鲨鱼的人抓获,如果提子不拍这个事情,这些卖鲨鱼的人每天照样卖,那些躲着暗处吃鲨鱼的人照样每天吃。难道就不该好好问责一下当地相关执法部门吗?这个锅不能让提子来背。

网红提子吃鲨鱼这个事情,因为其本人没有主观犯罪故意,虽然从法律层面来讲,她违反了刑法第341条,关于非法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规定,可处拘役或者罚款,或者是五年至十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但是鉴于提子本人主观上认为是人工养殖的鲨鱼,是可以食用的,所以她并不是有意违法,故而,当以批评教育为主,这个锅不能让提子一个人背。

推荐一些轻柔点的英文歌曲

1Seansoninthesunwestlife[伤感又欢快!]

如果你是刚刚接触英文歌曲的话,这首歌很适合你,她是西城男孩众多翻唱歌曲中为数不多的经典,钢琴中配上westlife独特的嗓音有些沧桑的感觉,其实这首歌的歌词背景也是比较悲凉的,大概讲的是一个犯了罪的人将要被判死刑离开人世了,他对他的朋友(歌曲第一段),父亲(第二段),以及孩子michelle(第三段)所讲的离别话。高潮部分是和他们在阳光下的美好回忆。虽然是翻唱,但完全超越了原作。大力推荐!

2halfofmyheartjohnmayer[小伤感!]

淡淡的吉他声伴上JOHN特有的独特的嗓音听起来别有一番滋味,这首歌是葛莱美年度金曲,听起来有点忧伤,但是曲调却很轻快,上面的和声很赞,需要你细细品味。

3daughtersjohnmayer

这是一首安静的歌曲,整首歌曲伴随着轻快的吉他声,以叙事性的口吻告诉大家这样一个道理;男人们应该多关心一下他们的妻子,女儿,因为她们对世界的贡献也很大。

这也是一首需要静下心来听的歌曲,初次接触英文歌的童鞋可能不太喜欢,但如果多听几次,你就会感受到这首歌曲的旋律很棒,这首歌也是葛莱美年度金曲

随便说一下Johnmayer的歌曲大都挺不错的,喜欢吉他音乐的可以尝试下!

4tiktokke$ha[超级欢快!]

很火很有节奏的电子音乐不多说,很好听!

5Whitehorsetaylorswift伤感!

乡村小美女TAYLOR的歌曲,不算热门,但很好听,比较安静,MS是个失恋的歌曲

6Terrifiedkatharinemcphee伤感!

美偶亚军Kath的新专中的一首歌曲,很耐听。里面女声的假音听着很过瘾~

7LOVESONG:sarabareilles欢快!你一定喜欢!很好听

8don'tkonwwhy

9whataboutnowdaughtry

10bubbly

我听英语歌5年了这些都是经典中的经典哦~~原创的~

关于tiktok 判刑到此分享完毕,希望能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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